各学院:
依据《福建江夏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闽江夏发〔2021〕1号)要求,为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过程性评价,现就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期中学生评教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教方式
全体学生需通过网络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评教。具体评教路径是:登陆网络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评教”→“过程评价”→点选具体课程,会弹出该课程的教学评价表单,请逐条点选,并在意见与建议栏填写具体评语、意见或建议,然后点击“提交”。
二、评估时间
学生在线评教时间:2021年5月12日00时-5月21日24时。
三、评估要求
1、各学院应做好动员工作,认真组织学生本着客观、真实和负责的态度参加评教。学生评教参评率将纳入相关考核。
2、学生应积极参与评教,严禁由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教。
四、结果使用
1、期中学生评教成绩与期末学生评教成绩各占50%计入本学期学生评教总成绩。依据《福建江夏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规定,学生评教总成绩占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成绩的60%。
2、发展规划与评建处将通过适当方式将评教结果反馈给校教学评估督导组及有关部门、教师,作为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23535319。
发展规划与评建处
2021年5月11日